各轄市、區(qū)水利局、財政局,常州經開區(qū)農村工作局、財政局:
根據《常州市水利局常州市財政局關于發(fā)布常州市2023年市級農村水利與水土流失治理補助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常水農〔2023〕10號),各轄市、區(qū)開展了項目申報,市水利局組織了核查評議,擬對“溧陽市竹簀鎮(zhèn)牛郎廟河綜合整治及水土保持工程”等17個項目(詳見附件)進行立項,列入市級財政資金補助范圍。擬立項項目于2023年8月22日-8月29日在市水利局網站進行了立項公示,公示期間,未收到對擬立項項目的異議,現予以立項,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立項項目須根據“申報指南”要求編制項目實施方案,于2023年10月10日前報市水利局審查審批。
二、本次立項的項目如未能在2024年5月31日前通過完工驗收,將終止項目立項,取消市級資金補助;如項目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通過竣工驗收,市級補助資金比例將扣減10%。
三、本次立項的項目要嚴格按照《常州市級農村水利與水土流失治理補助項目建設管理暫行細則》(常水農〔2023〕10號附件7)執(zhí)行。市水利局督查發(fā)現項目建設存在較大問題,造成較大不良影響的,將終止項目立項,取消市級資金補助,并系統(tǒng)通報,同時停止相關轄市、區(qū)下一年度項目申報資格。
附件:1. 常州市2023年度市級農村水利補助項目立項表
2. 招標投標事項核準意見
常州市水利局
2023年8月31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