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州市委黨校:
你單位《關于報批常州市委黨?;A設施建設項目項目建議書的請示》(常校發(fā)〔2023〕70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提升常州市委黨校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拓展辦學空間、改善辦學條件,原則同意你單位實施常州市委黨?;A設施建設項目。
二、主要建設內容
該項目位于常州市武進區(qū)嘉澤鎮(zhèn),北至嘉成路,東至環(huán)湖西路,南至規(guī)劃道路,西至現狀空地。總用地面積8668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68864平方米,其中:地上51064平方米,地下17800平方米。設地面停車位109個,地下停車位508個,滿足900名學員同時上課、600人住宿、750人培訓就餐。內容包含圖書信息樓、常州三杰培訓大樓、常州三杰教學科研中心、學術報告中心、學員宿舍、食堂、文體中心、物管中心、以及門衛(wèi)、連廊、地下車庫等配套用房,同步實施智慧黨校智能化建設工程。
三、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項目匡算總投資64898萬元,資金來源由市財政統(tǒng)籌解決。
四、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辦理用地、規(guī)劃、環(huán)保等各項前期手續(xù),認真落實項目建設資金,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我委審批。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項目的勘察、設計、建安、監(jiān)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應當依法進行??尚行匝芯繄蟾嬷袘磭矣嬑?號令的規(guī)定,增設招標專章,可研編報前,項目的勘察、設計需先行招標的,應先行報送設計招標方案。
六、本項目建議書批復僅作為投資主體開展項目前期工作的依據,不得以此進行招投標工作,未經本委批復同意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且未履行完各項法定手續(xù),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項目代碼:2312-320400-04-01-719568)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12月7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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