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參保單位注意了:
根據(jù)《關(guān)于貫徹落實江蘇省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單位繳費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常醫(yī)保待遇〔2022〕81號)要求,2022年7月至9月,對符合緩繳條件的參保單位無需提出緩繳申請即予享受緩繳單位繳費政策,緩繳金額應(yīng)于2022年12月一次性補繳到位。具體如下:
1、2022年7月至9月緩繳的職工醫(yī)保單位繳費(含生育保險費),稅務(wù)部門將于2022年12月13日起開展批量補征繳。
2、參保單位無須申請補收緩繳金額,前期已自主申請不進行緩繳并且已提前繳納的單位不在本次補征繳范圍。
3、參保單位須提前準備資金,確保2022年12月的批扣賬戶余額充足,以免影響參保單位職工2023年1月的醫(y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待遇享受。尤其是緩繳單位,除需準備當月的費款外,還需準備緩繳費款的補繳資金。
常州市醫(yī)療保障管理服務(wù)中心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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